无障碍浏览
微信
微博

都昌县城北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时间:  2018-01-10 来源:   编辑:   程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都昌县城北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项目于20171029日在都昌县政府网对都昌县城北医院建设(一期)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本次公示对第一次附加说明,说明如下:

都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在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建设城北医院项目,原来由于资金不能一步到位,项目拟分成两期建设,于2017317日取得了都昌县发改委立项批复(都发改字[2017]87号)和20171128日取得了都昌县发改委立项批复(都发改行字[2017]224号),故项目名称按第一次公示中项目名称拟定为“都昌县城北医院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现由于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项目建设资金能够一步到位,本项目一、二期工程将同步建设,故项目名称为“都昌县城北医院项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都昌县城北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园区内皇赐路与规划三路交界处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2758.85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10089.02平方米建成之后项目设有儿科、外科、内科、骨伤科、妇科、中医科、皮肤科、性病科、体检中心、B超心电图室、CT室、DR室、妇检室、门诊清仓室、医学检验科等科室,共设病床数为100张,门诊接待300/天,项目共有员工120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医务人员80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都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吕主任

联系电话:1387027598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91-88105926

四、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期的扬尘及营运期项目食堂油烟、病菌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主要为施工期废水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粪大肠菌落。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期机械运转及营运期门诊部人员嘈杂声、机动车、备用发电机设备运转噪声等。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和营运期的医院污泥、栅渣、生活垃圾及医疗固废等。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废气:项目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标准的规定,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此烟道必须按照饮食行业的相关要求建设,严禁直对居民居住区域);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20891-2014)第III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站恶臭的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废气排放标准要求;应急病房及手术室外排空气经处理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后排出室外。

2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院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规定的预处理标准及都昌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各污染物排放执行两个标准中相对严格的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至都昌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最终排入鄱阳湖。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提高发电机组的安装精度,做好平衡调试;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发电机组安装做好平衡调试,并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隔振元件(如减震器、橡胶隔振垫等),并增加惰性块(钢筋混凝土基础);加强绿化。

4、固废:建筑垃圾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报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情况下,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征求主要事项包括:

⑴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⑵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⑶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⑷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⑸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关于本站|联系我们|网站导航|使用帮助|常见问题|隐私声明|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主 办: 中共都昌县委 都昌县人民政府承 办: 都昌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备 案: 赣ICP备05006873号联 系: 0792-5230153电子邮箱:duchang@jiujiang.gov.cn

赣公网安备 36042802000102号

党政机关